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解讀
文|總工辦 王琨整理
一、高企認定的意義
一是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鼓勵企業吸引人才,建立研發機構,建立健全研發組織管理制度,加大研發投入,引導企業自主研發創新,擁有相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創新水平。
二是促進企業管理規范
通過高企認定,要求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管理和經營,引導企業自覺用高企的理念管理企業。
三是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通過高企認定,促進科技型企業依靠技術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優秀企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實現科技型企業高企化,高企優質化,促進企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四是享受諸多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所得稅率由25%減按15%繳納。(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可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制造業企業可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10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攤銷。(財稅〔2015〕119號、財稅〔2018〕99號)
政府給予企業研發費投入后補助:對研發投入持續增長的企業,按增長額度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資金后補助支持。(《四川省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后補助實施暫行辦法》川科高〔2020〕21 號)
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所得稅優惠:符合條件企業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號 )
技術轉讓所得減免: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國稅函〔2009〕212號、財稅〔2010〕111號、財稅〔2015〕116號)
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財稅〔2019〕1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
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抵扣: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財稅〔2018〕55號)
設備、器具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500萬元的,可由企業選擇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
延長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高企或科小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財稅〔2018〕76號)
二、高企認定基礎知識
高新技術企業的定義
《認定辦法》所稱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 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8大領域、8個條件、8個材料”是高企典型特征:
8大領域:1、電子信息;2、生物與新醫藥;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術服務;6、新能源與節能;7、資源與環境;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高企認定8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
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評分達到71分及以上);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一: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
數以上。“當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
“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二: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不包括港澳臺),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不是個人)。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高企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企時,僅限使用一次。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存續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另一方權屬人需要出具放棄該知識產權申請高企的聲明)。申請認定時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并能提供繳費收據為準。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三: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即8大領域:1、電子信息;2、生物與新醫藥;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術服務;6、新能源與節能;7、資源與環境;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注意: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對應到八大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如何判斷企業所屬高新技術領域,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企業提供的知識產權、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相關佐證材料均要圍繞所確定的高新技術領域展開。
要確定企業從事領域屬于哪個高新技術領域,主要通過企業的關鍵技術進行判斷,通過以下進行輔助判斷(參考):
一看企業工商執照上的主營業務。主營業務確定了企業所從事的行業領域,也確定了企業的項目研發領域、產生的知識產權領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領域。
二看研發項目和專利技術。依據RD表和研發項目立項資料、研發項目績效評價(總結)資料、知識產權來綜合判定。
三看有知識產權支撐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如產品收入大于50%,則支撐該類產品的技術所屬于領域,即為企業所屬技術領域。選擇高技術服務領域,主要服務收入稅率為現代服務類征收稅率(一般6%左右);服務收入要占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50%以上。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四: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企業科技人員占比是企業科技人員數與職工總數的比值。
科技人員: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職工總數: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相關報酬發放依據、人員花名冊等)。
統計方法: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一個會計年度內實際經營月數計)。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五: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要求。
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
比例不低于60%。
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六: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是指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八大高新領域規定范圍的產品(服務)。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于《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其中,技術性收入包括:(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2)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咨詢與市場評估、工程技術項目設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3)接受委托研究開發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企業應正確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由具有資質并符合高企認定《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并出具專項審計(鑒證)報告。
主要產品(服務)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中,擁有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 權的所有權,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和高企認定條件之二、之三相對應)注意: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七:
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采用百分制評分,是高企認定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1分及以上為符合認定要求。所有評審,評審專家都依據申報材料進行。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高企認定8個條件之八: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企業申報日前365天。對是否發生過“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依據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出具的意見進行判定。企業申報前應核實本企業是否發生過上述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違法行為。如未發生,企業自行進行承諾,并對承諾負責。建議企業通過相關網絡平臺或部門進行查詢。
三、高企認定所需提供的8個材料
1.企業注冊登記表(含企業簡介)。
“企業注冊登記表”的數據從企業信息完善表中自動獲取,隨申報書一起打印。 企業簡介,包含:產品范圍、主營業務、涉及技術領域及行業信息等內容。
2.主要情況表
主要情況表中的知識產權數量、企業人力資源情況、研究開發費用總額、高新產品(服務)收入等無需填寫,而是在填寫知識產權匯總表(IP 表)、人力資源情況表、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RD表)、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PS 表)后,由系統自動計算數值并顯示。
3.知識產權匯總表
“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包含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知識產權權屬人聲明、其他證明文件(權利要求項、摘要)等。
4.人力資源情況表
文件包含企業納稅證明單、職工情況說明等材料。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含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5.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
根據研發活動的具體情況,每項研發活動對應一個附件,該附件由以下一個或多個文件匯總成一個PDF,包括:立項報告、中期報告、驗收報告或結題報告(已驗收或結題項目)等。
6.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
增加“產品(服務)證明材料”文件上傳,要求每個產品(服務)上傳一個PDF文件,文件包含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資質證書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
7.企業創新能力表
包含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等相關材料,根據科技成果轉化形式的不同,上傳的文件不同。 新產品:新產品證書、生產批文(藥類的)、銷售合同、訂單、銷售發票、檢測報告、企業標準等一種或多種材料;新設備:設備說明書、設備備案文件、發票等;新技術應用:多個使用單位的推廣應用證明、解決產品性能質量或生產效率問題情況等;樣品/樣機:檢測報告、毒理報告、用戶報告、說明書等。
8.企業參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情況匯總表
此外,要求企業還需上傳以下附件及證明材料:
(1)營業執照
(2)申請書封皮
(3)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上傳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4)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三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6)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上傳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以上資料源自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編寫的培訓材料,供大家學習參考,侵刪。